English
 
查看详细details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奥航智讯 行业最新动态 查看详细
行业最新动态 会员企业动态 GDPR
银行卡清算市场准入规则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或促第二家银联浮出
文章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9-16  浏览次数:2015

早报记者 陈月石 综合报道

  “现在这支付市场实在太乱了,说实话,做支付真的不挣钱。”连中国银联总裁时文朝都在感慨。

  而面对这种乱局,监管层在铁腕整治的同时,也在寻求治本之道。

  早报记者获悉,在9月10日开出最大罚单,勒令汇付天下、易宝、富友、随行付等四家支付机构撤出部分省市收单市场之前,中国人民银行8月底已经下发了另一份通知,对第三方支付与商业银行的合作进行摸底。

  “通知一方面是敦促第三方机构规范与银行已有的合作,另一方面则是听取支付机构对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知情人士称。

  最新一期的新世纪周刊则报道,央行与国家发改委已达成初步的一致意见,将对银行卡收单市场的定价体系重行调整,有望参照国际支付市场的定价模式,实行银行卡交易手续费“借贷分离、统一商户类别”(即贷记卡与借记卡的刷卡费率不再一样)。

  更令大型支付机构和国外银行卡组织期待的是,新世纪周刊同时报道称,央行已将有关银行卡清算市场准入规则的方案上报国务院,该方案将明确包括线上和线下跨行交易清算规则、发卡标准、账户管理标准等以及申请成立卡组织的准入门槛等。

  倘若上述方案获得决策层的放行,则中国极有可能出现第二家乃至第三家银联,主攻线上的支付宝与拥有最大线下收单的工商银行被视为最具可能的尝鲜者。

  9月19日  前上报调查结果

  监管层当前对第三方支付的态度,依然是铁腕整治。

  早报记者获悉,在9月10日宣布重罚之余,央行8月底发文,要求对照今年4月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业内俗称的“10号文”),展开“逐条说明”,同时要求各相关方提交相关汇报材料至央行支付结算司或央行各分支机构。

  上述通知要求,各家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开展调查,并在9月19日前完成调查工作并形成调查报告。

  从通知内容看,央行此番调查的内容主要涵盖了两个方面。其中之一是要求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对照“10号文”相关规定,逐条说明截至2014年8月末的落实情况,对于尚未完成的,要说明计划完成时间,确无法完成的,说明存在的主要困难。

  在今年3月接连曝出虚拟信用卡业务被叫停、银行调降快捷支付额度等一系列风波后,央行与银监会两大监管部门在4月联手,针对第三方支付机构下发了“10号文”这一堪称“严苛”的监管文件。在共计20条规定中明确提出,商业银行应设立与客户技术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支付限额,包括单笔支付限额和日累计支付限额;文件还规定银行应将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作业务纳入监控范围等等。

  此外,文件要求,客户银行账户与第三方支付机构首次建立业务关联时,应经“双重认证”,即客户在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认证的同时,还需通过商业银行的客户身份鉴别。

  时隔不到5个月时间,央行为何再度发文?

  一位第三方机构人士对早报记者分析称,一个原因在于当时“10号文”并未下发至文件中最重要的涉及机构——第三方支付公司,而仅仅是下发至商业银行和监管部门的各地分支机构,另一方面,也是看到了不少漏洞仍然存在。按照“10号文”的要求,银行是要在6月30日前,做好制度和合同的修订工作。

  在文件下发之初就有业内人士曾对早报记者表示,“10号文”确实明确了一些风险监管上的空白,有利于支付行业发展,不过,“文件最终效果则还要看两部委的决心,以及银行落实的程度”。

  而从央行专门发出通知要求银行与支付机构汇报说明落实情况看,央行此番整顿支付市场的决心不容小觑。

  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从通知内容看,央行也希望通过调查了解市场参与方关于规范支付机构与商业银行业务合作行为的意见或建议。

  收单行业难盈利

  监管部门通过组合拳出手治理,并不难理解。

  一方面是由于整个收单行业的薄利现状、规模效应和超250张第三方支付牌照所准入的非金收单机构的恶性竞争;另一方面,由于支付行业的上位法缺位和监管滞后,让整个链条上的监管部门、银联、第三方支付机构都苦水不断。

  而在整个产业链上,相比作为发卡方的银行和卡组织的银联,收单机构的日子显然最“难过”。

  收单银行同时也是发卡方,但银行可以不计成本,因为银行是靠吸引客户的存款放贷款盈利,但收单机构只靠收单赚钱。

  时文朝在2014夏季达沃斯腾讯TEF俱乐部主题酒会上公开表示,央行目前批了269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其中如果能有三四家真的做到盈利,那就是相当不错的成绩,剩下的基本都在亏钱。

  而收单机构不赚钱以及市场乱象丛生的源头,归根溯源,还是已经运行多年的“721”规则和不同行业执行不同的手续费费率的游戏规则。

  其中,“721”规则即线下收单手续费分成一般遵循7:2:1的比例,“7”归发卡行所有,“2”归收单方所有,“1”则为银联所有。同时,根据商户的主营业务和行业属性不同,由收单机构为商户设定一个“MCC码”,商户缴付的刷卡手续费就由这一代码决定。正是看到这一规则,为了抢占市场,不少收单机构就会为商户安排费率更低的MCC码,商户就能少付手续费,这也就是业内所说的“套码”。

  这一规则的直接影响就是,通过POS机刷了多少笔业务,就代表着多少笔手续费分成的结果。因此第三方机构在线下收单上,要靠做大规模收单、在银行与商户之间吃点差来赚钱。不绕过银联、不套码、不切机,在第三方支付机构看来,生意简直做不下去。

  银联牵头  制定定价新规?

  为了让收单市场的游戏有序进行下去,业界呼吁多年的定价规则的修改终于进入了实质性阶段。

  据新世纪周刊报道,央行与发改委已达成初步的一致意见,将对银行卡收单市场的定价体系重新调整,实行银行卡交易手续费“借贷分离、统一商户类别”。

  所谓借贷分离,简单地说,就是在收取费率时,将借记卡与贷记卡分开处理,借记卡和贷记卡成本不同,后者的费率会高于前者。当然,在借记卡和贷记卡这两个大范围内,会允许因为卡种不同、服务不同而差别定价,比如高端信用卡和普通信用卡可以有不同的费率。

  而“统一商户类别”,意味着目前根据主营业务和行业属性执行不同的费率也将成为历史。

  事实上,“借贷分离、统一商户类别”也更接近海外的通行“玩法”。

  以VISA和万事达为例,两大卡组织巨头均采取联合其会员发卡机构集中制定交换费,收单价格由各收单机构与商户谈判确定。VISA和万事达与其发卡会员机构不参与和干涉收单机构的定价,商户手续费之和为交换费和收单机构收益,商户无需承担国际卡组织的转接费等费用。转接费通常是国际卡组织直接向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收取。而美国运通、JCB等封闭式卡组织,则是直接与商户谈判协商确定商户手续费。

  事实上,这一规则有望生变也是包括银联在内的市场各方参与者积极“争取”的结果。

  其中,银联在此番定价机制的重新调整中扮演了牵头方的角色。在银联的牵头下,银联连同第三方支付机构已经和央行、发改委讨论数轮。

  一位第三方支付机构人士谈及此番与银联的“联手”时表示,收单环境的真正改善,必须对利益分配机制进行一定的调整,而不是总是恶性循环。

  第二家卡组织:是工行还是支付宝?

  更令市场关注的是,央行已将有关银行卡清算市场准入规则的方案上报国务院。

  因为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裁定,中国应该在2015年8月29日前开放人民币转接清算市场,也即开放其他卡组织进入中国市场,以后居民或可选择办银联卡、VISA卡或者万事达卡。

  在国内方面,虽然没有任何一家第三方支付机构或商业银行公开表达过有成立卡组织的意图,但这并不妨碍各方积极行动。

  显见的是,在转入门槛破除后,这并不是一件多复杂的事。

  “ 第三方支付机构 现在这个词已经不准确了。” 在时文朝看来,“大量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做银联的事,实际上都是小银联。”

  眼下,以资产计,中国最大银行工商银行也打算凭借其众多的分支网络分得一杯羹。

  新世纪周刊报道,工商银行有意牵头成立卡组织。以工商银行众多的分支行网络,一旦和第三方机构直连,将占据支付市场大半份额。

  在业内人士看来,有意进军这一领域的,还有在去年放弃线下收单市场而全力发力线上支付的支付宝。

  尽管“领跑”线上转接支付市场,但支付宝想要成为一家转接清算机构,还需要重拾线下的业务,包括发卡、重新铺设专用的POS机具、更严格的风控、账户维护、对受理环境的改造都不可或缺。

  倘若中国境内真的有了除银联以外的转接清算机构,将对银行造成怎样的冲击?

  “支付市场尤其是移动支付市场是一个高速成长的市场,因此市场放开,不会导致哪个机构的业务明显萎缩,而是比谁跑得更快。尤其是整个市场未来增量部分的份额如何划分,将取决于各个卡组织的效率和市场策略。”一位业内人士如是分析。

  事实上,转型中的银联早已对这一假设有了心理预期。

  “银联是个平台,我欢迎大家都过来用我的平台,通过中国银联平台的运作,为每一位客户提供发展机遇。马云先生也好,马化腾先生也好,马明哲先生也好,我和他们本人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好朋友……中国银联有勇气和信心坦然面对第二个、第三个转接清算机构的出现。这种竞争对每一个新出现的参与者都是需要的。没有竞争怎么能够健康、可持续地成长呢?所以我们欢迎竞争。但是,我们也确实不想让大家把银联当成 唐僧 ,只想着吃唐僧肉、互相挖墙脚。这不是正道。我们都堂堂正正地拿到市场上来说,拿到明面来做。” 时文朝今年3月在一个公开场合如是说。

 
奥航智讯官方微信
联系我们 | CONTACT US
  • 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周康路26号 周浦万达E栋1016室
  • 联系电话:021-51099961
  • 企业邮箱:contact@smart-alliance.com
  • W  E  B  :  www.smart-alliance.com
在线留言 | FEEDBACK
Copyright 2012-2024 SC Alliance,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4020833号-1        上海奥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