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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额66亿!80后阿里员工四年贩卖Ta获利千万,结果…
文章来源:奥航智讯  作者:SCA  发布时间:2021-03-09  浏览次数:495

如果要在单位报销差旅费,电子客票的行程单必不可少,有人就把主意打到了这上面,靠出卖行程单获利。票面金额竟达66亿元!




阿里飞猪员工倒卖航空行程单

4年获利超1000万元


根据裁判文书显示,罗某出生于1988年生,2015年7月入职飞猪公司,担任阿里飞猪交通业务部国内交通(机票)运营专员,负责飞猪公司自营的五家机票代理店铺业务。





在2015年至2019年期间,罗某及其妻子刘某等7人使用上海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公司)、杭州长隆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称某乙公司)的账号密码登录eTerm系统,利用非法获取的电子客票号,在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的家中,打印国内各大航空公司或各大机票销售代理平台售出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后进行销售。


根据裁判文书显示,2016年初,罗某以代打行程单名义向上海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股东郭某提出租赁该公司的账号密码及购买空白行程单,租账号密码的费用是1200元/月,空白行程单0.15元/张。


2016年,罗某以其妻妹的名义注册了杭州长隆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后以该公司名义登录航信系统打印行程单及领取空白行程单。


除了从飞猪公司内部盗取电子客票号码外,王曦、潘某也向罗某提供电子客票号码。2019年3月,罗某联系潘某要电子客票号码,谈好0.3元/个,潘某让焦某通过QQ邮箱发给罗某,一共向其提供约130万个电子客票号码,罗某向潘某、焦某支付现金40万元左右。


根据裁判文书显示,罗某及其家人通过上海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某甲公司)、杭州长隆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某乙公司)在上述期间打印了1600多万张航空行程单。共计非法获利人民币(以下币种同)1000万元以上,涉及票面额66亿元以上。




最终,罗某犯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五万元。追缴罗某等人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另涉案六人分别获刑3-5年不等。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暴利让人迷失了心智,

但是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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