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查看详细details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奥航智讯 行业最新动态 查看详细
行业最新动态 会员企业动态 GDPR
深圳出台数据条例“处罚细则”:数据交易、算法歧视等在列
文章来源:奥航智讯  作者:SCA  发布时间:2022-01-27  浏览次数:759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对其职权范围内的数据执法事项裁量标准进行界定,数据交易、不正当竞争、算法歧视等在列。




一、处罚条款

第九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交易数据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交易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交易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依法给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第六十七条  市场主体合法处理数据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可以依法交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交易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包含个人数据未依法获得授权的;

(二)交易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包含未经依法开放的公共数据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案件定性

1.交易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包含个人数据未依法获得授权;

2.交易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包含未经依法开放的公共数据;

3.数据交易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情形。

实施标准

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根据以下情形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并可以依法给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交易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包含个人数据未依法获得授权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交易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二十万元罚款;交易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一百万元罚款:

①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任务的;

③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

④拒不采取改正、应急等措施,导致后果扩大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交易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罚款;交易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五十万元罚款:

①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过一次行政处罚的;

②以暴力以外的其他方式阻扰、干涉执法的;

③接受调查过程中提交虚假材料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交易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罚款;交易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二十万元罚款:

①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的;

②配合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的;

③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④配合案件调查的。

2.交易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包含未经依法开放的公共数据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交易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二十万元罚款;交易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一百万元罚款:

①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任务的;

③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

④拒不采取改正、应急等措施,导致后果扩大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交易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罚款;交易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五十万元罚款:

①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过一次行政处罚的;


②以暴力以外的其他方式阻扰、干涉执法的;

③接受调查过程中提交虚假材料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交易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罚款;交易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二十万元罚款:

①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的;

②积极配合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的;

③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④积极配合案件调查的。

3.数据交易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情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交易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二十万元罚款;交易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一百万元罚款:

①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任务的;

③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

④拒不采取改正、应急等措施,导致后果扩大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交易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罚款;交易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五十万元罚款:

①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过一次行政处罚的;

②以暴力以外的其他方式阻扰、干涉执法的;

③接受调查过程中提交虚假材料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交易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罚款;交易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二十万元罚款:

①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的;

②配合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的;

③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④配合案件调查的。

二、处罚条款

第九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规定,侵害其他市场主体、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五千万元;并可以依法给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场主体违反本条例第七十条规定,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或者垄断行为的,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或者反垄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

附:第六十八条 市场主体应当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得实施下列侵害其他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使用非法手段获取其他市场主体的数据;

(二)利用非法收集的其他市场主体数据提供替代性产品或者服务;

(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六十九条 市场主体不得利用数据分析,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交易相对人的实际需求,且符合正当的交易习惯和行业惯例,实行不同交易条件的;

(二)针对新用户在合理期限内开展优惠活动的;

(三)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规则实施随机性交易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所称交易条件相同,是指交易相对人在交易安全、交易成本、信用状况、交易环节、交易持续时间等方面不存在实质性差别。

第七十条 市场主体不得通过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在数据要素市场的支配地位、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等方式,排除、限制竞争。

案件定性

1.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实施侵害其他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行为;

2.利用数据分析,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

实施标准

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根据以下情形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并可以依法给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实施侵害其他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行为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十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的罚款,最高不超过五千万元:

①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任务的;

③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

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十五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三的罚款,最高不超过三千万元:

①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过一次行政处罚的;

②以暴力以外的其他方式阻扰、干涉执法的;

③接受调查过程中提交虚假材料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一的罚款,最高不超过一千万元:

①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的;

②配合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的;

③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④配合案件调查的。

2.利用数据分析,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十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的罚款,最高不超过五千万元:

①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任务的;

③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

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十五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三的罚款,最高不超过三千万元:

①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过一次行政处罚的;

②以暴力以外的其他方式阻扰、干涉执法的;

③接受调查过程中提交虚假材料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一的罚款,最高不超过一千万元:

①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的;

②配合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的;

③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④配合案件调查的。

(文章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奥航智讯官方微信
联系我们 | CONTACT US
  • 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周康路26号 周浦万达E栋1016室
  • 联系电话:021-51099961
  • 企业邮箱:contact@smart-alliance.com
  • W  E  B  :  www.smart-alliance.com
在线留言 | FEEDBACK
Copyright 2012-2024 SC Alliance,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4020833号-1        上海奥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