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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为什么要做支付,公开回应无牌解释
文章来源:支付百科  作者:SCA  发布时间:2016-03-02  浏览次数:1682

 

 

 
 

摘要

前日,美团支付服务在美团App里悄然上线,与Apple Pay、支付宝、微信支付并列,如果用户使用美团支付付款,还可享受额外的补贴。如此看来,美团是做支付工具可谓已成定势,在移动支付大战已经持续数年的今天,美团作为O2O消费排头兵,仍然没有放弃打造自己的金融服务。

 

美团的这一动作可谓隐蔽,但其实早有痕迹,去年美团在招聘网站上就挂出了钱包产品招聘启示,而且一度对支付宝比较排斥,众人以为它会因此投靠微信支付,但现在看来,王兴的野心远不是阿里巴巴、腾讯能装得下的,他不仅想摆脱阿里巴巴,也不想背靠腾讯,而是想打造自己的帝国。

 

从交易额上来看,合并后的美团和大众点评确实有资格成为新的巨头,美团在2015年上半年交易额470亿元,全年交易额突破千亿,大众点评全年在700亿元左右,双方占据了团购市场80%以上的份额,并且扩展至酒店、机票、电影等全品类O2O消费市场。最近一次的融资额为33亿美元,估值达到150-200亿美元之间。

 
 
 
 
 
 
 
 
美团为什么要做支付

 

 

 

 

 

 

  美团做支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庞大的线下消费市场是巨大的金矿,消费额可以以万亿为单位计算,美团在其中占据了较大的领先优势,以此来开展自己的金融业务,拥有巨大的想象空间,支付就是其中的王牌,手握这张王牌才能支撑起更多消费场景。

 

  简单说来,支付就是一个连接器,有了它可以扩展丰富的移动消费生态,同时在多个平台上连接到消费者。

 

  目前美团的优势仅仅限于电影、酒店、餐饮和外卖,消费场景比较单薄,反观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单单前者就支撑起蚂蚁金服这个小金融巨头,以及现在的口碑网,微信支付凭借红包逆袭之后,也在线上消费、金融服务以及O2O领域让腾讯得以和阿里巴巴抗衡。

 

  美团支付同样拥有钱包功能,可以沉淀资金,一旦用户习惯了美团钱包,将会成为又一个移动消费的入口,成为美团对抗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的护城河。

 

 

 

 

 

 

 

 
 
 
 
 
 
美团做支付的软肋,是没有独特的使用价值

 

 

 

 

 

 

  美团做支付的榜样就是京东,2011年京东摒弃支付宝,开始做自己的支付工具借助消费者对京东平台的依赖,渐渐开展了京东白条、众筹等服务,京东金融做的有声有色。

 

  但美团做支付并不容易,因为在目前可设想的功能之内,美团支付无法和支付宝、微信支付做出差异化,O2O服务使用现成的支付工具已经足够,用户并不需要多一样支付工具。美团支付做补贴,这是支付宝、微信支付早就玩透了的营销手段,拼钱谁不会,百度钱包还长年返现呢。

  而且仔细分析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的崛起路程,它并不是依靠拥有巨大的消费群体,对已有的产品进行替代而流行,而是发挥了别人做不到的功能。2003年阿里巴巴推支付宝,是面向淘宝用户做购物担保,与商家进行结算,虚拟货币在支付宝体系内流动,随着电子商务不断壮大,慢慢进入公共事业性缴费和其他产品,让用户无需通过网银实现支付交易。腾讯最初的财付通模仿微信的思路并未成功,直到微信支付利用社交属性玩红包功能,经过了春晚推广、打车补贴等场景,才实现了占据用户移动钱包的野望。

 

  无论是支付宝还是微信支付的成功,都不是简单的对已有产品进行替代,而是满足了用户独特的需求,培养了用户忠诚度之后才站稳脚跟,继而拓展全品类服务,成为大众支付工具。

 

  京东支付的崛起也是如此,在购买大件商品的时候,通过白条分期付款,满足了用户中间额度商品的贷款需求。在加上众筹、充值卡等玩法,大大的扩展了京东支付的功能。

 

  从目前来看,美团并不具备区别于支付宝、微信支付的功能,且小额支付没有京东用户那样的贷款需求,它只是一个可替代的支付工具而已。参照百度钱包的发展近况,虽然百度有糯米的支撑,也有钱去补贴和返现,但是对独特价值的缺失,会让它变得可有可无。

 

 

内容来源:钛媒体

 

 

 

延伸

阅读

 
 
微博用户实名举报美团支付涉嫌违规经营

微博昵称熊大律师的用户称,自己将向央行等监管部门实名举报,美团在没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情况下,从事第三方支付结算业务。

 

该用户在微博中称美团的行为已经违反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甚至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此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公布的“已获许可机构(支付机构)”名单,我国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公司总共267家,里面并没有北京三快科技公司或美团网。

 

根据网易科技此前报道,美团自有的支付功能(以下简称美团支付)已经在美团App悄然上线,与支付宝、微信支付并列。同时,用户绑定银行卡将获得支付补贴。

 

此前,美团网官方向网易科技回应到,银行卡支付是对支付宝微信的补充,其目的是完善新美大用户的购买体验,最早在一年前就有上线,并非刚上线的功能。我们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比如所有客户端第一时间就接入对用户有好处的Apple Pay。另外,网易科技询问关于美团网是否申请支付牌照的事宜,回应称并不知情。

 

以下是微博全文:

 

本人已向央行等监管部门实名举报:美团在没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情况下,却从事第三方支付结算业务,已经违反了我国《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甚至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分享文章:无证也要驾车,美团布局第三方支付,可是牌照呢?

 

作为一名专业律师,一直在关注和研究互联网金融行业,最近看到美团的支付业务吸引了不少媒体的关注报道。

 

我也是美团网的长期用户,对于美团支付一事,出于职业习惯和浓厚兴趣,一直在跟踪关注。实际上,美团及其所属的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并没有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因此这种做法违反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禁止性规定,甚至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美团作为国内最大团购机构怎能无人监管?

 

早在上周三,本人就曾向中国人民银行总部和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经侦大队提交了公益举报。以下是举报内容: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公布的“已获许可机构(支付机构)”名单,我国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公司总共267家,里面并没有北京三快科技公司或美团网。

 

美团网从来没有取得过《支付业务许可证》,但是整个模式是彻头彻尾的第三方支付结算业务:

 

1.团购,用户在美团网上购买商家产品必须先将费用支付美团网,支付成功后美团网发放购买凭证即“美团网券”,到商家凭支付凭证完成消费。消费完后美团网将款项支付给商户,从用户支付美团网到美团网支付给商家,有至少7天以上的账期(还需要商户主动提现,否则美团网在4周后才会给商户打款,打的款项均是用户消费后需要结算的款项,对于没有消费但用户已经支付给美团网的部分,沉淀收益如利息自然留在了美团网)。

 

在这一过程中,资金从用户支付到美团网账号,再由美团网账号支付到商家账号,美团网实际上在交易双方之间进行了资金转移行为,在未取得支付牌照的情况下,违法开展了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2.美团网账户充值购买,用户先通过美团网的账号充值,充值后再购买美团网上商家的产品,这一过程中用户也是先将款项支付美团网。用户消费后,美团网再将款项支付给商户,和团购业务一样,美团网实际上在交易双方之间进行了资金转移行为,在未取得支付牌照的情况下,违法开展了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3.优惠买单,该业务是美团网所谓的快捷支付业务,用户到商家店内消费后,直接将消费金额支付到美团网在银行的账户,美团网收到该款项一段时间后,再将款项支付给对应的商家。这一过程,美团网所从事的完全是类似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收单业务,同样是在未取得支付牌照的情况下,违法开展了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以上三类具体功能均属于《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监管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即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包括:(一)网络支付;(二)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三)银行卡收单;(四)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再规定,未依法取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应当终止支付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禁止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等禁止性规定。

 

央行人士回应

 

央行支付司有关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若律师熊万里举报内容属实,则美团确实属于违规,但是还需要看美团和用户协定的细则再做判定,“至于是否涉嫌非法经营罪,还要看相关法律如何界定。”

 

美团声明回应无牌合规

 

昨天晚间,美团发声明称,美团网与银行、银联、支付宝、微信等机构合作,通过合作方支付通道为用户提供支付服务。通过合作方支付通道完成支付是电商平台的惯常做法。美团方面强调,美团网并没有为美团平台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支付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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