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定位能够十分确切的识别特定人的信息,且此类信息与人身、财产安全直接相关,且损害程度相当严重,为此,应当属于"公民个人信息"范畴,若达到刑法规定的数量标准,则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017年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一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作出明确释义,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随着惩治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深入,将有效遏制犯罪现象,维护好公民人身及财产安全。
定位他人位置信息属于违法行为!(文章来源 计算机与网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