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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中隐私保护亟待重视
文章来源:奥航智讯  作者:SCA  发布时间:2020-04-22  浏览次数:622

从餐馆到商超、银行,甚至是二手房中介,门口都摆有一张小桌,桌上放了一摞登记表,顾客进门前都得详细写下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这成为各行业复工迎客的“标配”。记者近日走访发现,一些门店虽然为疫情防控做登记,但却出现个人信息登记表随意摆放、无人看管的现象,暗藏泄露风险,也让市民直呼担心。(4月20日《北京晚报》)


疫情防控期间登记个人信息确有必要。但是,有些信息也事关着个人隐私。而这些被不同部门登记的个人信息,若没有完善的保护性措施,一旦泄露,轻则会给当事人带来骚扰,重则也很有可能导致个人财产受到损失。即便是有些地方采用的是“小程序”、APP等措施,但其数据安全若无法保障,同样会给当事人带来诸多风险隐患。


疫情防控中隐私保护亟待重视,首先,个人信息采集须依规而行。中央网信办曾在2月9日发布《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个人信息订立了规矩。但在具体细节上还有待规矩更完备。比如,店家需登记哪些信息、所登记的信息如何保管、隔多久就应该销毁,有必要明确标准和规范。


其次,个人信息采集单位须负起责任。诚如媒体报道,有的门店门口小桌上的登记表记着客人的姓名、电话和体温记录,但店员都各自忙着,登记表也可以被来往的顾客随意查看。有的是,门口负责登记的工作人员已不在岗位,但信息登记表依然摆放在桌子上。这些均反映出对隐私保护责任意识不强。所以,个人信息采集单位理应规避管理漏洞。


再者,应强化对侵犯用户数据隐私等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于此,网信、公安等部门当积极行动起来,依法严厉打击涉及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


另外,个人也应增强法律及隐私保护意识。一方面应该认识到配合疫情防控个人信息的采集,是疫情期间个人应履行的义务;另一方面也应注意,当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时,当及时依法维权,以切实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对于涉及到他人个人隐私的信息,也须谨慎一键转发,以防给他人带来权益侵害。


在疫情防控已常态化的当下,也就意味着,采集个人信息还会存在,无论是人工采集,还是智能程序采集,涉及到个人隐私均不能大意对待。诚如此前媒体指出,普通人为大局交出的部分或全部个人信息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得到有效保护。故此,对侵犯公民隐私的违法犯罪行为须依法予以严惩,但更重要的是在事前防范上下足功夫。文章来源于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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