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拒绝向个人信息被盗用的消费者提供完整的交易记录,科尔士百货公司(Kohl’s Department Stores, Inc.)被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指控违反了《公平信用报告法》(FCRA),为了结该项指控,科尔士百货公司已同意支付22万美元的民事罚款。
本案由司法部代表联邦贸易委员会提起。在本案中,联邦贸易委员会提出指控,《公平信用报告法》规定身份信息被盗用的受害者有权获取与盗窃有关的信息,科尔士公司拒绝提供前述信息违反了法律。联邦贸易委员会还指控,科尔士公司未按照《公平信用报告法》的要求在30天内提供前述信息。在本案中,受害者要求获取的信息包括:盗窃者使用被盗身份信息进行交易的记录、以及偷盗者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邦贸易委员会消费者保护局局长安德鲁·史密斯(Andrew Smith)表示:“如果有人窃取了您的身份信息,那么您有权获得与该次盗窃有关的记录,联邦贸易委员会非常重视您的权利。本案是对其他公司的警告:如果您未能向身份被盗用的受害者提供其所需的业务记录,我们将追究您的责任。”
国会在《公平信用报告法》中增加了第609(e)条,要求公司在30天内向身份被盗用的受害者提供与以其名义进行的欺诈性交易有关的应用程序记录与商业交易记录,本案是联邦贸易委员会根据该条款行使其职权的第一案。
除了民事处罚外,在受害人提供了有效证据证明其身份、以及身份被盗用事宜的情况下,科尔士公司必须在30天内向受害者提供与盗窃有关的商业交易记录。科尔士公司还必须在其网站上发布通知,告知受害者如何获取前述记录,并证明其已与曾被非法拒绝访问此类记录的受害者进行了联系。
委员会以5:0票批准了该项控诉,并作出了最终命令。司法部代表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向美国威斯康星州东部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了该命令。
注意:当委员会“有理由相信”被告正在违反或将要违反法律,并且委员会认为控告程序符合公共利益时,便会提出控告。提交的最终命令经地区法院法官审批并签署后具有法律效力。
文章原载于Federal Trade Commission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