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消息,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8月7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饿了么”)与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美团”)商业诋毁纠纷、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发布了一审民事裁定书。
裁定书截图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根据裁定书,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被诉侵权行为实施地与被告住所地均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故本案应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由此裁定本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处理。
当前该案件已移交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处理。
举报信指出,饿了么公司的行为已严重触犯《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滥用市场滥用权力,扰乱市场秩序。举报信结尾,有20位商户签名。
举报信截图
(文章来源:观察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