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出生的王某甲是昌江黎族自治县某单位辅警,因高利贷风波卷入到一起更大的“麻烦”中。
她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先后12次非法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扣除驾驶人员的违章分数1900多分。
近日,昌江检察院以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王某甲提起公诉。
据指控,2018年8月的某一天,一位在海口专门从事替人消除违章工作的朋友来到昌江找王某乙,询问其是否有渠道通过交警帮忙消除交通违章。
王某乙想起了曾经向其借了10000元高利贷的辅警王某甲,便答应帮忙联系并将王某甲手机号码给其朋友。
随后,在一次饭局中,王某乙及其朋友向王某甲提出能否在违章人员未到场的情况下,只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帮忙处理违章记录。经过交谈,王某甲答应对方的要求,王某乙也答应免除王某甲高利贷的利息(每月500元,共计9个月,免除利息后王某甲提前偿还本金5000元)。
此后,王某乙的朋友将相关证件复印件交给王某甲,王某甲则利用中午工作人员午休尚未上班的时间,私自取出他人的数字证书,插入内网电脑,非法进入系统,非法修改、处理车辆违章信息记录。
据统计,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王某甲先后12次非法进入系统,非法修改、处理系统记录657条,非法扣除驾驶人员的违章分数1900多分,涉及驾驶人员260名,违章车辆211辆。
案发后,王某甲经传唤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并于2019年6月13日退还违法所得3000元。
昌江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甲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以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王某甲到案后如实供述,且自愿认罪认罚,并退还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建议判处王某甲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文章来源:安全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