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黄牛”侯彦军,买通长沙两个交警进行销分,4年多时间行贿1092.297万元,今年9月被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这超千万元的行贿款源源不断地送到了曾任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信大队系统管理员、代理副大队长的姚克锋及其情人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信大队(科情室)民警张某手中,两人为侯彦军违规办理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的免计分、免处罚等业务。这些巨额贿款被姚、张二人用于购买房屋、商铺、渣土车、高档商品以及理财、美容消费、房屋装修等,挥霍一空。今年1月,姚克锋被长沙中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决有期徒刑14年。张某被另案处理。
今天(11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披露了姚克锋长期违规操作、逃脱监管的“秘密”。
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老情人销分捞钱,受贿逾千万挥霍
据公开简历,姚克锋是名准80后,湖南衡阳人,1979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后就进入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芙蓉大队做见习民警。
2005年4月,姚克锋调任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学管理情报研究室做见习民警,逐步升职为科员、二级警员。据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2007年,28岁的姚克锋与同科室的张某成为情人。
作为当时长沙市交警支队的技术骨干,姚克锋参与了公安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对平台的各项权限和操作流程了如指掌。相处三年后,这对情人开始利用职务便利“捞黑钱”。
岳麓区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上半年,女“黄牛”侯彦军与张某搭上了线,两人相交甚密。而侯彦军接近张某的目的,就是希望张某帮其办理“业务”——违规办理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的免计分、免处罚,而自己作为中间人,则通过车务代办人员收集车辆销违章的信息,并根据车辆违章类型按不同的标准收取费用。
之后,侯彦军将车辆销违章的信息提供给张某,张某则伙同情人姚某,利用姚某担任交通违法处罚系统管理员的职务便利,为侯彦军违规办理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的免计分、免处罚等业务。待张某、姚某处理完车辆违章后,侯彦军再按约定的标准向张某支付好处费。
这背后藏着怎样巨大的利益链?据媒体报道,“黄牛”买入的驾证分价格为5元-10元不等,而为“客户”销分收取的价格是每分60元至100元不等。利润可达10倍以上。
法院查明:2011年至2015年初,侯彦军共向张某给付好处费人民币1092.297万元。
这逾千万的巨款,均被姚克锋和张某用于购买房屋、商铺、渣土车、高档商品以及理财、美容消费、房屋装修等。经鉴定,姚克锋和张某上述违规操作的行为给造国家造成损失共计人民币93.43万元。
违规销分交警获刑14年,女“黄牛”获刑6年
姚克锋此后陆续升任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信大队系统管理员、代理副大队长。他除了帮女“黄牛”侯彦军违规销分获得巨额贿款,姚克锋还收受了其他“黄牛”的好处费。
法院还查明,2011年至2017年,姚克锋利用时任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系统管理员的职务便利,单独接受包某、刘某的请托,为包某、刘某办理机动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的免分免罚、免分、回退等业务,分别收受包某好处费30余万元、刘某好处费6万余元。
作为一个副科级的干部,几年间收受逾千万贿款,姚克锋不免惶恐。2018年7月9日,姚克锋上交16万元到长沙市廉政账户。
然而其避重就轻、隐瞒罪行的行为终究还是暴露了。据长沙中院的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问题,姚克锋于2018年9月28日被调查,再于2019年3月4日被立案调查,2019年3月29日被采取留置措施。因涉嫌犯滥用职权、受贿罪,2019年9月27日被刑事拘留。
姚克锋案发落马后不久, 2019年5月18日,侯彦军主动向长沙市岳麓区监察委员会投案。姚克锋的情人张某也随之被查。
2019年7月4日、9月11日,长沙市岳麓区监察委员会分别扣押张某赃款人民币830万元、姚克锋家属退缴的赃款人民币55万元。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判决,以被告人姚克锋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同时追缴受贿所得赃款1128.297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姚克锋不服,提出上诉。2020年1月,长沙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女“黄牛”侯彦军也因巨额行贿锒铛入狱。
今年9月18日,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侯彦军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在案扣押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0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截图。
违规销分的黑色生意经又是如何形成的?
机动车违章处理本是闭环作业,不仅有规章制度约束,从开具罚单、查询记录到缴纳罚金,全流程留痕。那么,这些人是如何逃脱监管的,违规销分的黑色生意经又是如何形成的?
11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披露了姚克锋长期违规操作、逃脱监管的“秘密”。
据报道,作为市交警支队的技术骨干,姚克锋利用技术手段隐藏了违纪违法痕迹。“他参与了公安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对平台的各项权限和操作流程了如指掌。同时,他身为该系统在长沙市的最高权限人,知晓并可随意修改各级窗口工作人员的登录密码。”岳麓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李丰揭开了姚克锋长期违规操作、逃脱监管的“秘密”。
据介绍,姚克锋私下复制了负责处罚业务的个别工作人员登录优盾,通过在账号名称后添加空格键,虚拟出新的办事人员名称进行销分操作。若在系统中搜索这名办事人员,无法看到姚克锋改动的电子违章记录。
除技术原因外,姚克锋能够长期利用系统漏洞,伙同“中间人”进行不正当交易,与所在单位日常监督缺位不无关系。
李丰介绍,公安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给予了第一权限人员过高的权力,却没有及时加强对其的监管。以姚克锋为例,除了省交通厅每年的例行检查外,其他的内部监督乏力,日常的廉政教育、风险排查防控等工作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如何堵住监管漏洞?
南方都市报·察时局梳理发现,交警参与驾照违规销分等问题并不鲜见。
2020年1月以来,河南省新郑市公安局工作人员柳某在借调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中队工作期间,利用其负责车管业务大厅服务窗口机动车业务办理和驾驶证业务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共计3450元,违规处理驾驶证A证、B证扣分业务。目前,柳某已被新郑市监委给予撤职处分。
原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天心区大队七中队民警刘某军,帮“黄牛”违规销分,4年受贿312万余元,去年被判刑10年6个月。
据法院判决,2013年下半年至2017年底, 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天心区大队七中队民警刘某军,接受车辆违章中介代办女子张某(另案处理)的请托,多次在临长大队办理外省大货车在湘高速公路违章免记分业务;怀化北支队、湘潭大队、湘潭支队、水渡河大队、益阳支队、凤凰大队等都留下了刘某军为“黄牛”销分奔波的身影。张某为感谢刘某军的帮助,通过转账方式送给刘某军312.9万元。
“在发现姚克锋违纪违法的情况后,我们督促市交警支队进行摸底排查,完善系统监督机制,健全交通管理领域的监管。”长沙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朱志军说。长沙市交警支队已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账号管理,规定同一权限办事人员各掌握一部分登录密码,并不断优化办事平台。平台若发现工作账号存在时段、地点登录异常或记录重复时,会自动报警。(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廉洁长沙、中国裁判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