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的黄某辉以还钱为由来到前女友董某家中,看到董某正在生病,于是主动做饭喂药。在被“贴心”的照顾中昏睡过去的董某怎么也没想到,一觉醒来,手机和银行卡里的15万余元人民币已经被转移到别人的账户。近日,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对被告人黄某辉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黄某辉是广西合浦人,因赌博欠下债务,便产生了从前女友那里弄钱的念头。2020年12月26日上午,被告人黄某辉打电话给被害人董某,说要当面商量偿还恋爱期间借董某6万余元的事。
当天下午,黄某辉提着菜来到董某家中,主动提出为其做饭。看到董某正在生病,他还“贴心”地送药给董某吃。董某喝了黄某辉冲泡的感冒冲剂,加上生病,便渐渐昏睡过去。黄某辉看到董某昏睡过去,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贪念,用董某的指纹解锁了董某的手机,然后翻开董某的眼皮,用支付宝人脸识别功能进入支付宝,分多次从董某的花呗、借呗、支付宝余额和银行卡转走人民币共15.41万元,最后通过套现将这些钱转到自己的支付宝上。离开时,黄某辉还带走了董某的手机和一件外套。随后,黄某辉将这些钱用于生活开销、赌博和还债。
次日凌晨,董某醒来后发现手机有转账信息,打电话给自己的另一部手机和黄某辉的电话均无人接听,便向公安机关报案。2021年4月23日,逃到外地的黄某辉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了解,黄某辉2016年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21年9月24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黄某辉提起公诉。
近日,兴宁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某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依法对其作出以上判决。(文章来源: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记者 韦薇 通讯员 侯雨辛)